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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病因

病因,即致病因素,又称为“病原”、病邪、邪气,泛指一切可导致人体阴阳失去平衡状态的因素,诸如六气异常、疠气传染、七情内伤、饮食失宜、劳逸失度、持重努伤、跌仆金刃、外伤及虫兽所伤等,均可成为病因而导致发病。还包括一些疾病中间产物,如痰饮、瘀血、结石等都是致病因素。

早在《内经》中即有病因的研究,到东汉张机所著(《金匮要略·脏腑经络先后病脉证》)指出:“千般疢难,不越三条:一者,经络受邪入脏腑,为内所因也;二者,四肢九窍,血脉相传,壅塞不通,为外皮肤所中也;三者,房室、金刃、虫兽所伤。”为病因学说奠定了基础。宋代陈言在《三因极一病证方论》提出了“三因学说”,即六淫邪气侵犯为外所因,七情所伤为内所因,饮食劳倦、跌仆金刃及虫兽所伤等为不内外因,标志着中医病因学说的形成。

但是中医病因学说具有思辩性的特点,有时并非像西医理论的病源说来得准确、生动而具体,而只是在整体观念的指导下,以临床表现为依据,通过分析病证的症状、体征来推求病因,为治疗用药提供依据。这种方法称为“辨证求因”,又称“审证求因”,是中医病因学的主要特点。如根据抽搐,推测体内存在内风,并用镇肝熄风法取得治疗效果,反证内风的正确性。

本章将病因分为四类,即外感病因(六淫、疠气);内伤病因(七情内伤、饮食失宜、劳倦失宜);病理产物性病因(瘀血、痰饮、结石);其他病因(寄生虫、医源因素、药邪)。

第一节六淫

(一)六淫的基本概念

“六淫”即风、寒、暑、湿、燥、火(热)六种外感病邪的统称。在正常情况下,风、寒、暑、湿、燥、火是自然界六种不同的气候变化,称为“六气”。人类长期生活中已经适应了六气交互更替的环境,一般不会生病。但在自然界气候异常变化时,超过了人体的适应能力,或人体的正气不足,不能适应气候变化而发病时,六气则成为病因,称为“六淫”。淫,有太过和浸淫之意,又称“六邪”。

中医病因具有相对性特点。这种相对性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与该地区常年同期气候变化相比,或太过,或不及,或非其时而有其气,如冬应寒而暖,或夏应热而寒等,或气候变化过于剧烈急骤,如严寒酷热,或暴冷暴热等。此时六气则变为六淫而使人发病。二是气候变化不是致病的绝对因素,主要决定于人体正气的强弱及调节适应能力。就算气候剧变,若自我调节强的人仍不会发病;如果个体正气太虚,就即使气候正常其也不能适应,六气仍然沦为致病因素。

(二)六淫的共同致病特点

六淫致病一般有以下共同特点:

1.外感性六淫致病,其致病途径多从肌表、口鼻而入,或两者同时受邪。如风寒湿邪易犯人肌表,温热燥邪易自口鼻而人。由于六淫病邪均自外界侵犯人体,故称外感致病因素,所致疾病即称为“外感病”。

2.季节性六淫致病常有明显的季节性。如春季多风病,夏季多暑病,长夏多湿病,秋季多燥病,冬季多寒病。六淫致病与时令气候变化密切相关,故又称之为“时令病”。由于气候异常变化的相对性,故夏季也可见寒病,冬季也可有热病。

3.地域性六淫致病与生活、工作的区域环境密切相关。如西北多燥病、东北多寒病、江南多湿热为病;久居潮湿环境多湿病;长期高温环境作业者,多燥热或火邪为病等。

4.相兼性六淫邪气既可单独伤人致病,又可两种以上同时侵犯人体而为病。如风热感冒、暑湿感冒、湿热泄泻、风寒湿痹等。《素问·痹论》说:“风寒湿三气杂至,合而为痹也。其风气胜者为行痹,寒气胜者为痛痹,湿气胜者为著(着)痹也。”

5.转化性在一定条件下,六淫致病的病理性质可发生转化。如风寒表证可转化为里热证。这种转化往往与体质因素、用药、饮食等原因而发生。

风、寒、暑、湿、燥、火各自的性质和致病特征,主要是运用类比和演绎的思维方法,即以自然界之气象、物象与人体临床表现相类比,经过反复临床实践的验证,不断推演、归纳、总结出来的。

(一)风邪

1.风邪的基本概念风邪为病,四季常有,因为春天主气,故风邪以春季为多见。风邪来去疾速,善动不居,变幻无常;其性轻扬开泄、动摇,且无孔不入。风邪侵人多从皮毛而入,引起外风病证。风邪是外感病极为重要的致病因素,称为“百病之长。”

2.风邪的性质和致病特征

(1)风为阳邪,轻扬开泄,易袭阳位风邪善动不居,具有轻扬、升发、向上、向外的特性,故属于阳邪。其性开泄,指其易使腠理宣泄开张而有汗出。故风邪侵袭,常伤及人体的上部(头、面)、阳经和肌表,使皮毛腠理开泄,出现头痛、汗出、恶风等症。故《素问·太阴阳明论》说:“伤于风者,上先受之。”

(2)风性善行而数变“善行”,指风性善动不居,游移不定。故其致病具有病位游移、行无定处的特征。如风寒湿三气杂至而引起的痹证,若见游走性关节疼痛,痛无定处,则属于风邪偏盛的表现,称为“行痹”或“风痹”。“数变”,指风邪致病变幻无常,发病迅速。如风疹块(荨麻疹)就表现为皮肤瘙痒时作,疹块发无定处,此起彼伏,时隐时现等特征。同时,以风邪为先导的外感病,一般发病急,传变也较快。小儿风水证,起病仅有表证,但短时间内即可现头面一身俱肿、小便短少等。故《素问·风论》说:“风者,善行而数变。”(3)风性主动“主动”,指风邪致病具有动摇不定的特征。如风邪入侵,常现颜面肌肉抽掣,或眩晕、震颤、抽搐、颈项强直、角弓反张、两目上视等。临床上因受风而面部肌肉颤动,或口眼歪斜,为风中经络;因金刃外伤,复受风毒之邪而出现四肢抽搐、角弓反张等症,也属于风性主动的临床表现。故《素问·阴阳应象大论》说:“风胜则动。”

(4)风为百病之长长者,始也,首也。风为百病之长,一是指风邪常兼他邪合而伤人,为外邪致病的先导。因风性开泄,凡寒、湿、暑、燥、热诸邪,常依附于风而侵犯人体,从而形成外感风寒、风湿、风热、风燥等证。二是指风邪袭人致病最多。风邪终岁常在,故发病机会多;风邪侵人,无孔不入,表里内外均可遍及,侵害不同的脏腑组织,可发生多种病证。古人甚至将风邪作为外感致病因素的总称。故《素问·骨空论》说:“风者,百病之始也。”《素问·风论》曰:“风者,百病之长也。”

(二)寒邪

1.寒邪的基本概念寒乃冬季之主气,具有寒冷、凝结、收引特性。寒邪常见于冬季,但也可见于其他季节,如气温骤降、涉水淋雨、汗出当风、空调过凉。寒邪侵人所致病证,称为外寒病证。寒客肌表,郁遏卫阳者,称为“伤寒”;寒邪直中于里,伤及脏腑阳气者,称为“中寒”。

2.寒邪的性质和致病特征

(1)寒为阴邪,易伤阳气寒为阴气盛的表现,故称为阴邪。寒邪侵人后,机体的阳气奋起抵抗。阳气本可制阴祛寒,但若寒邪亢盛,则阳气不仅不足以驱除寒邪,反为寒邪所侵害。所以,感受寒邪,最易损伤人体阳气。如外寒侵袭肌表,卫阳被遏,可见恶寒、发热、无汗、鼻塞、流清涕等症;寒邪直中脾胃,脾阳受损,可见脘腹冷痛、呕吐、腹泻等症;若心肾阳虚,寒邪直中于少阴,则可见恶寒蜷卧、手足厥冷、下利清谷、小便清长、精神委靡、脉微细等症。

(2)寒性凝滞,多见疼痛凝滞,即凝结阻滞。寒性凝滞,即指寒邪侵入,易使气血津液凝结、经脉阻滞之意。人身气血津液之所以畅行不息,全赖一身阳和之气的温煦推动。一旦阴寒之邪侵犯,阳气受损,失其温煦,易使经脉气血运行不畅,甚或凝结阻滞不通,不通则痛。因寒而痛,一则有明显的受寒原因;二是其痛得温则减,遇寒增剧。由于寒邪侵犯部位不同,因而可。出现多种疼痛症状。如寒客肌表经络,气血凝滞不通,则头身肢体关节疼痛,痹证中若以关节冷痛为主者,称为“寒痹”或“痛痹”;寒邪直中胃肠,则脘腹剧痛;寒客肝脉,可见少腹或阴部冷痛等。

(3)寒性收引“收引”,有收缩牵引之意。寒性收引,即指寒邪侵袭人体,可使气机收敛,腠理、经络、筋脉收缩而挛急。如寒邪侵及肌表,毛窍腠理闭塞,卫阳被郁不得宣泄,可见恶寒、发热、无汗等;寒客血脉,则气血凝滞,血脉挛缩,可见头身疼痛,脉紧;寒客经络关节,则经脉收缩拘急,甚则挛急作痛,屈伸不利,或冷厥不仁等。

(三)湿邪

1.湿邪的基本概念湿为长夏的主气,具有重浊、黏滞、趋下的特性。长夏即农历六月,时值夏秋之交,阳热尚盛,雨水且多,为一年中湿气最盛的季节。湿邪为病,长夏居多,但四季均可发生。湿邪侵人所致的病证,称为外湿病证,多由气候潮湿、涉水淋雨、居处潮湿、水中作业等环境中感受湿邪所致。

2.湿邪的性质和致病特征

(1)湿为阴邪,易损伤阳气,阻遏气机湿为重浊有质之邪,与水同类,故属阴邪。阴邪侵人,机体阳气与之抗争,故湿邪侵人,易伤阳气。脾主运化水液,性喜燥而恶湿,故外感湿邪,常易困脾,致脾阳不振,运化无权,从而使水湿内生、停聚,发为泄泻、水肿、尿少等症。清代叶桂《温热论·外感温热篇》说:“湿胜则阳微。”因湿为重浊有质之邪,侵入最易留滞于脏腑经络,阻遏气机,使脏腑气机升降失常,经络阻滞不畅。如湿阻胸膈,气机不畅则胸膈满闷;湿阻中焦,脾胃气机升降失常,纳运失司,则脘痞腹胀,食欲减退;湿停下焦,肾与膀胱气机不利,则小腹胀满、小便淋涩不畅。(2)湿性重浊“重”,即沉重、重着,指湿邪致病,出现以沉重感为特征的临床表现,如头身困重、四肢酸楚沉重等。若湿邪外袭肌表,困遏清阳,清阳不升,则头重如束布帛,如《素问·生气通天论》说:“因于湿,首如裹。”湿邪阻滞经络关节,阳气不得布达,则可见肌肤不仁、关节疼痛重着等,称之为“湿痹”或“着痹”。“浊”,即秽浊不清,指湿邪为患,易呈现分泌物和排泄物秽浊不清的现象。如湿浊在上则面垢、眵多;湿滞大肠,则大便溏泄、下痢脓血;湿浊下注,则小便浑浊、妇女白带过多;湿邪浸淫肌肤,则可见湿疹浸淫流水等。

(3)湿性黏滞“黏”,即黏腻;“滞”,即停滞。湿邪致病,其黏腻停滞的特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症状的黏滞性。湿病症状多表现为黏滞而不爽,如排泄物和分泌物多滞涩不畅,痢疾的大便排泄不爽,淋证的小便滞涩不畅,以及口黏口甘和舌苔厚滑黏腻等,皆为湿邪为病的常见症状。二是病程的缠绵性。因湿性黏滞,易阻气机,气不行则湿不化,湿邪胶着难解,故起病隐缓,病程较长,反复发作,或缠绵难愈。如湿温、湿疹、湿痹(着痹)等,皆因其湿而不易速愈,或反复发作。

(4)湿性趋下,易袭阴位湿邪为重浊有质之邪,类水属阴而有趋下之势,人体下部亦属阴,同类相求,故湿邪为病,多易伤及人体下部。如水肿、湿疹等病以下肢较为多见,故《素问·太阴阳明论》说:“伤于湿者,下先受之。”另外,寒邪也属阴邪,同气相求,侵人也常伤及下部,如《灵枢·百病始生》说:“清(寒)湿袭虚,病起于下。”

(四)暑邪

1.暑邪的基本概念暑乃夏季的主气。暑为火热之气所化,暑邪致病,有明显的季节性,主要发生于夏至以后,立秋之前。故《素问·热论》说:“先夏至日者为病温,后夏至日者为病暑。”

暑邪致病,有伤暑和中暑之别。起病缓,病情轻者为“伤暑”;发病急,病情重者,为“中暑”。

2.暑邪的性质和致病特征

(1)暑为阳邪,其性炎热暑为盛夏火热之气所化,火热属阳,故暑邪为阳邪。暑邪伤人多表现为一系列阳热症状,如高热、心烦、面赤、脉洪大等。

(2)暑性升散,扰神伤津耗气升,即升发、向上。暑为阳邪,其性升发,故易上扰心神,或侵犯头目,出现心胸烦闷不宁、头昏、目眩、面赤等。“散”,指暑邪侵犯人体,可致腠理开泄而多汗。故《素问·举痛论》说:“炅则气泄。”汗出过多,不仅伤津,而且耗气,故临床除见口渴喜饮、尿赤短少等津伤之症外,往往可见气短、乏力,甚则气津耗伤太过,清窍失养而突然昏倒、不省人事。故《素问·刺志论》说:“气虚身热,得之伤暑。”

(3)暑多挟湿暑季气候炎热,且常多雨而潮湿,热蒸湿动,水气弥漫,故暑邪致病,多挟湿邪为患。其临床表现除发热、烦渴等暑热症状外,常兼见身热不扬、四肢困倦、胸闷呕恶、大便溏泄不爽等湿滞症状。如夏季的感冒病,多属暑邪兼挟湿邪而致,治疗当用“湿去热孤”之法。

(五)燥邪

1.燥邪的基本概念燥为秋季的主气。燥邪伤人,多自口鼻而入,首犯肺卫,发为外燥病证,四季均有,但多见于秋天。初秋尚有夏末之余热,久晴无雨,秋阳以曝,燥与热合,侵犯人体,发为温燥;深秋近冬之寒气与燥相合,侵犯人体,则发为凉燥。

2.燥邪的性质和致病特征

(1)燥性干涩,易伤津液燥邪为干涩之病邪,侵犯人体,最易损伤津液,出现各种干燥、涩滞的症状,如口鼻干燥,咽干口渴,皮肤干涩,甚则皲裂,毛发不荣,小便短少,大便干结等。故《素问·阴阳应象大论》说:“燥胜则干。”

(2)燥易伤肺肺为娇脏,喜清润而恶燥。肺主气司呼吸,直接与自然界大气相通,且外合皮毛,开窍于鼻,燥邪多从口鼻而入,故最易损伤肺津,从而影响肺气之宣降,甚或燥伤肺络,出现干咳少痰,或痰黏难咯,或痰中带血,甚则喘息胸痛等。由于肺与大肠相表里,肺津耗伤,大肠失润,传导失司,可现大便干涩不畅等症。

(六)火(热)邪

1.火(热)邪的基本概念火热旺于夏季,但并不像暑那样具有明显的季节性,也不受季节气候的限制,故火热之气太过,变为火热之邪,伤人致病,一年四季均可发生。火热之邪侵人所致的病证,称为外感火热病证。热为火之渐,火为热之盛,两者本质皆为阳邪,致病也基本相同。火邪与热邪的主要区别是:热邪致病,临床多表现为全身性弥漫性发热征象;火邪致病,临床多表现为某些局部症状,如肌肤局部红、肿、热、痛,或口舌生疮,或目赤肿痛等。如《素问·五运行大论》说:“其在天为热,在地为火……其性为暑。”

另外,与火热之邪同类的尚有温邪。温邪是温热病的致病因素,一般只在温病学范畴中应用。

2.火热之邪的性质和致病特征

(1)火热为阳邪,其性趋上火热之性燔灼、升腾,故为阳邪。阳邪侵人,人体之阴气与之相搏,邪气亢盛则致人体阳气病理性偏亢,“阳胜则热”,故发为实热性病证,临床多见高热、恶热、烦渴、汗出、脉洪数等症。火性趋上,火热之邪易侵害人体上部,故火热病证,多发生在人体上部,尤以头面部为多见。如目赤肿痛、咽喉肿痛、口舌生疮糜烂、牙龈肿痛、耳内肿痛或流脓等。

(2)火热易扰心神火热与心相通应,故火热之邪入于营血,尤易影响心神,轻者心神不宁而心烦、失眠;重者可扰乱心神,出现狂躁不安,或神昏、谵语等症。故《素问·至真要大论》说:“诸热瞀瘛,皆属于火。”“诸躁狂越,皆属于火。”

(3)火热易伤津耗气火热之邪侵入,热淫于内,一方面迫津外泄,因气随津泄而致津亏气耗;另一方面则直接消灼煎熬津液,耗伤人体的阴气,即所谓热盛伤阴。故火热之邪致病,临床表现除热象显著外,往往伴有口渴喜冷饮,咽干舌燥,小便短赤,大便秘结等津伤阴亏的征象。阳热太盛,大量伤津耗气,临床可兼见体倦乏力、少气懒言等气虚症状,重则可致全身津气脱失的气脱证。

(4)火热易生风动血“生风”,是指火热之邪侵犯人体,燔灼肝经,耗劫津液,筋脉失养失润,易引起肝风内动的病证。由于此肝风为热甚引起,故又称“热极生风”。临床表现为高热神昏、四肢抽搐、两目上视、角弓反张等。“动血”,指火热入于血脉,易迫血妄行。火热之邪侵犯血脉,轻则加速血行,甚则可灼伤脉络,迫血妄行,引起各种出血证,如吐血、衄血、便血、尿血、皮肤发斑、妇女月经过多、崩漏等。

(5)火邪易致疮痈火邪入于血分,可聚于局部,腐蚀血肉,发为痈肿疮疡。《灵枢·痈疽》说:“大热不止,热胜则肉腐,肉腐则为脓,故名曰痈。”由火毒壅聚所致之痈疡,其临床表现以疮疡局部红肿热痛为特征。

第二节疠气

疠气,指一类具有强烈致病性和传染性的外感病邪。在中医文献中,疠气又称为“疫毒”、“疫气”、“异气”、“戾气”、“毒气”、“乖戾之气”等。明代吴又可《温疫论·原序》说:“夫瘟疫之为病,非风非寒非暑非湿,乃天地间别有一种异气所感。”指出疠气是有别于六淫而具有强烈传染性的外感病邪。疠气可以通过空气传染,经口鼻侵入致病;也可随饮食、蚊虫叮咬、虫兽咬伤、皮肤接触等途径传染而发病。

疫病,瘟病,或瘟疫病。疠气所导致多种疫疠病,实际上包括了现代临床许多传染病和烈性传染病,如痄腮(腮腺炎)、猩红热(烂喉丹痧)、疫毒痢、白喉、天花、肠伤寒、霍乱、鼠疫,以及疫黄(急性传染性肝炎)、流行性出血热、禽流感、非典型性肺炎(SARS)、爱滋病(AIDS)等。

(一)发病急骤,病情危笃

一般而言,由于疠气多属热毒之邪,其性疾速,而且常挟毒雾、瘴气等秽浊之邪侵犯人体,故其致病比六淫更显发病急骤,来势凶猛,变化多端,病情险恶。因而发病过程中常出现发热、扰神、动血、生风、剧烈吐泻等危重症状。《温疫论》述及某些疫病,“缓者朝发夕死,重者顷刻而亡”,足见疠气致病来势凶猛,病情危笃。

(二)传染性强,易于流行

疠气具有强烈的传染性和流行性,可通过空气、食物等多种途径在人群中传播。当处在疠气流行的地域时,无论男女老少,体质强弱,凡触之者,多可发病。疠气发病,既可大面积流行,也可散在发生。

(三)一气一病,症状相似

疠气作用于脏腑组织器官,发为何病,具有一定的特异性,而且其临床表现也基本相似。疠气对机体作用部位具有一定选择性,从而在不同部位产生相应的病证。疠气种类不同,所致之病各异。每一种疠气所致之疫病,均有各自的临床特点和传变规律,所谓“一气致一病”。例如痄腮,无论男女,一般都表现为耳下腮部肿胀。说明疠气有一种特异的亲和力,某种疠气可专门侵犯某脏腑、经络或某一部位而发病,所以“众人之病相同”。

气候因素:自然气候的反常变化,如久旱、酷热,洪涝、湿雾瘴气、海啸、地震等,均可孳生疠气而导致疾病的发生。如霍乱。

环境因素:环境卫生不良,如水源、空气污染等,均可孳生疠气。食物污染、饮食不当也可引起疫病发生,如疫毒痢、疫黄等病。

预防措施不当:由于疠气具有强烈的传染性,人触之者皆可发病。若预防隔离工作不力,也往往会使疫病发生或流行。

社会动荡不安,工作环境恶劣,生活极度贫困,则疫病不断发生和流行。若国家安定,且注意卫生防疫工作,积极防疫和治疗,疫疠即能得到有效的控制。

第三节七情内伤

七情,是指喜、怒、忧、思、悲、恐、惊七种正常的情志活动,是人体对外界环境刺激的不同反应。所谓“情志”,泛指情绪、情感活动。情志人人皆有,正常情况下不会导致或诱发疾病,只有突然、强烈或持久的情志刺激,超越了人体的生理和心理承受能力,损伤机体脏腑精气,导致功能失调,或人体正气虚弱,意志脆弱,对情志刺激的耐受和调节能力减弱,引发相关疾病,称为“七情内伤”。

情志活动由脏腑精气应答外在环境因素的作用所产生,脏腑精气是情志活动产生的内在生理学基础。由于人体是以五脏为中心的有机整体,故情志活动与五脏精气的关系最为密切。《素问·阴阳应象大论》说:“人有五脏化五气,以生喜怒悲忧恐。”五脏藏精,精化为气,气的运动应答外界环境而产生情志活动。因而五脏精气可产生相应的情志活动,如《素问·阴阳应象大论》所说:肝在志为怒,心在志为喜,脾在志为思,肺在志为忧,肾在志为恐。五脏精气的盛衰及其藏泄运动的协调,气血运行的通畅,在情志的产生变化中发挥着基础性作用。若五脏精气阴阳出现虚实变化及功能紊乱,气血运行失调,则可出现情志的异常变化。如《灵枢·本神》说:“肝气虚则恐,实则怒……心气虚则悲,实则笑不休。”《素问·调经论》说:“血有余则怒,不足则恐。”

另一方面,外在环境的变化过于强烈,情志过激或持续不解,又可导致脏腑精气阴阳的功能失常,气血运行失调。如大喜大惊伤心,大怒郁怒伤肝,过度思虑伤脾,过度恐惧伤肾等。

在情志活动的产生和变化中,心与肝发挥着更为重要的作用。心藏神而为五脏六腑之大主,主宰和调控着机体的一切生理功能和心理活动。各种情志活动的产生,都是在心神的统帅下,各脏腑精气阴阳协调作用的结果。各种环境因素作用于人体,能影响脏腑精气及其功能的,也可影响心神而产生相应的情志活动。如《类经·疾病类·情志九气》说:“心为五脏六腑之大主,而总统魂魄,并赅志意。故忧动于心则肺应,思动于心则脾应,怒动于心则肝应,恐动于心则肾应,此所以五志惟心所使也。”正常情志活动的产生依赖于五脏精气充盛及气血运行的畅达,而肝主疏泄,调畅气机,促进和调节气血运行,因而在调节情志活动,保持心情舒畅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由于情志活动是由机体内外环境变化所引起,因此,生活工作环境急剧变化,人际关系不良,以及机体内脏精气虚衰,气血失和,均可引起七情反应失常,从而导致疾病发生。七情能否致病,除与情志本身反应强度、方式有关外,还与个体的心理特征、生理状态具有密切的关系。七情内伤致病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导致疾病发生或诱发疾病;二是影响病情发展与转归。

(一)直接伤及内脏

七情是机体对内外环境变化所产生的复杂心理反应,以内脏精气为物质基础。因此,七情过激致病,可直接伤及内脏。又因心藏神而为脏腑之主,故情志所伤,必然首先影响心神,然后作用于相应脏腑,导致其精气代谢失常、气机逆乱而发病。

1.七情损伤相应之脏即五脏所主七种情志损伤相应之脏。心在志为喜为惊,过喜或过惊则伤心;肝在志为怒,过怒则伤肝;脾在志为思,过度思虑则伤脾;肺在志为悲为忧,过悲则伤肺;肾在志为恐,过恐则伤肾。

2.多伤心肝脾,可相兼为病七情内伤,既可单一情志伤人,又可两种以上情志交织伤人,如忧思、郁怒、惊喜等。数情交织致病,可损伤一个或多个脏腑。如过惊过喜,既可损伤心,又可累及肾;郁怒太过,既可伤肝,又可影响心脾;忧思内伤,既可伤脾,又可影响心肺等脏。由于心肝脾三脏在人体生理活动和精神心理活动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故情志内伤,最易损伤心肝脾三脏:过于惊喜易伤心,可致心神不宁,出现心悸、失眠、健忘,甚则精神失常等症;郁怒太过则伤肝,肝气郁结,可见两胁胀痛、胸闷叹息、咽中如有物梗阻、月经延后等症,甚则可见痛经、闭经、癥瘕。忧思不解易伤脾,脾失健运,可见食欲不振、脘腹胀满、大便溏泄等症。

(二)影响脏腑气机

情志致病首伤心神,随之影响脏腑气机,导致脏腑气机升降失常而出现相应的临床表现。如《素问·举痛论》说:“……百病生于气也,怒则气上,喜则气缓,悲则气消,恐则气下……惊则气乱……思则气结。”怒则气上:是指过怒导致肝气疏泄太过,气机上逆,甚则血随气逆,并走于上的病机变化。临床主要表现为:头胀头痛,面红目赤,呕血,甚则昏厥猝倒;若兼发肝气横逆,可兼见腹痛、腹泻等症。

喜则气缓:是指过度喜乐伤心,导致心气涣散不收,重者心气暴脱或神不守舍的病机变化。临床可见精神不能集中,甚则神志失常,狂乱,或见心气暴脱的大汗淋漓、气息微弱、脉微欲绝等症。

悲则气消:是指过度悲忧伤肺,导致肺失宣降及肺气耗伤的病机变化。临床常见意志消沉、精神不振、气短胸闷、乏力懒言等症。

恐则气下:是指过度恐惧伤肾,致使肾气失固,气陷于下的病机变化。临床可见二便失禁,甚则遗精等症。

惊则气乱:指猝然受惊伤心肾,导致心神不定,气机逆乱,肾气不固的病机变化。临床可见惊悸不安,慌乱失措,甚则神志错乱,或二便失禁。

思则气结:指过度思虑伤心脾,导致心脾气机结滞,运化失职的病机变化。临床可见精神委靡、反应迟钝、不思饮食、腹胀纳呆、便溏等症状。

情志内伤可导致脏腑气机失调,而气机失调又可妨碍机体的气化过程,引起精气血津液的代谢失常,从而继发多种病证。气机郁滞日久,可化热化火;气机逆上,亢奋有余,也可化热化火,以致火热内生。精血津液的排泄、输布可因气机郁滞而不畅,产生精瘀、血瘀、痰饮等病变,而痰饮与瘀血互结,则又可致癥积、肿瘤等。因此,情志内伤引起的病理变化是相当复杂的,多种疾病的发生或诱发,皆与之有关。

(三)多发为情志病证

情志病,病名首见于明代张介宾《类经》,系指发病与情志刺激有关,具有情志异常表现的病证。情志病包括:①因情志刺激而发的病证,如郁证、癫、狂等。②因情志刺激而诱发的病证,如胸痹、真心痛、眩晕(高血压病)等身心疾病。③其他原因所致但具有情志异常表现的病证,如消渴、恶性肿瘤、慢性肝胆疾病等,大都有异常的情志表现,并且其病情也随其情绪变化而有相应的变化。对于情志病证的治疗,心理疏导和情志调摄是必要的治疗手段和方式。

(四)影响疾病转归

七情变化对病情具有两方面的影响:一是有利于疾病康复。情绪积极乐观,七情反应适当,当怒则怒,当悲则悲,怒而不过,悲而不消沉,有利于病情的好转乃至痊愈。二是加重病情。情绪消沉,悲观失望,或七情异常波动,可使病情加重或恶化。了解七情活动对病情的正负两方面的影响,对把握病情发展变化,采取全面正确治疗,具有实际指导意义。

情志是中医学对情绪的特有称谓,即是对现代心理学中情绪的中医命名。比较中医学和现代心理学有关对情绪的认识,可以明确:情志是人对内外环境变化进行认知评价而产生的涉及心理、生理两大系统的复杂反应,具有内心体验、外在表情和相应的生理和行为的变化,可发生在一定的情景之中,其反应和表达方式与个体心理、生理状态有关。情志不同于神志,不像意识那样是人脑的特有功能,不能像意识那样对客观事物进行反映,也不能像思维那样对事物本质进行抽象和概括。因此,情志是不同于精神意识思维活动的一类心理现象。

七情与情志是一般和个别的关系:情志是对包括七情在内的所有情志特征与属性的抽象和概括,七情则是情志概念下的具体的七种情志。

喜:是伴随愿望实现、紧张情绪解除时的轻松愉快的情绪体验。情绪研究认为:快乐是指盼望的目的达到、紧张解除时的情绪体验。愿望实现是喜的来源。机体的脏腑精气充盛,气血和调,生命状态良好,则感受敏锐且对生活期待高,易于对愿望实现产生相应的内心体验并感受到心身的喜悦。喜的情绪体验的关键特征是紧张的解除和轻松、愉快的体验。

怒:是由于愿望受阻、行为受挫而致的紧张情绪的体验。怒与其他情绪不同,单纯体内气血冲逆足以导致怒的产生。因此,机体气血亢逆的内在变化,外界因素阻碍个体愿望实现,是导致怒产生的基本条件。忧:是对所面临问题的解决看不到头绪,心情低沉并伴有自卑的复合情绪状态。其情绪范围较广,包括从轻微的一时性的忧郁体验到较严重的难以自行恢复的忧郁状态。一般轻者曰忧,中度者称为忧郁,重度忧郁则称为郁症。忧郁以情绪低落、兴趣减低甚或丧失为特征,机体活动水平也处于低下状态,故伴有性欲低下、活动减少等相应表现。

思:是对所思问题不解,事情未决,思虑担忧的复合情绪状态,通常称为忧思。思虑与忧郁相近,均有脏腑精气不足的内在因素及情绪低落的特征。但思虑尚伴有轻微焦虑,即对所面临的环境感到压力、所考虑的问题感到担忧的心理负担,其思维是正常的活跃的。而忧郁不同,其思维以迟钝呆滞为显著特点。

悲:是指人失去所爱之人或物,及所追求的愿望破灭时的情绪体验。悲有程度的不同,轻微曰难过,稍重可谓悲伤,再甚则曰哀痛。产生悲的外界原因是失去所珍重的人或物和所追求的愿望的破灭,内在因素则是个体的脏气虚衰。悲与喜具有对立属性,表现在对社会事件的满足与破灭、脏腑精气的亏虚与充实两个层面上。

恐:指遇到危险而又无力应付而引发的惧怕不安的情绪体验。恐惧产生的外在因素是面临威胁而无能为力,这是导致恐惧的关键原因。另外,看到或听到恐怖情景,即使并非亲身经历也能产生恐的情绪体验。恐的内在因素主要为脏腑精气亏虚。

惊:指突然遭受意料之外的事件而引发的紧张惊骇的情绪体验。产生惊的关键是意外之事不期而至。惊虽多由外发,但常伴随其他情绪体验,以复合情绪状态存在。如因已盼望之事不期而至产生的惊喜,突遇险情而险未至的惊吓,遭受不测风云而前景未卜时的惊恐等。恐和惊不同,体验较单纯,主要为惧怕不安,伴随逃脱的企图行为,而惊可伴喜亦可伴恐。

七情代表中医学对人的基本情绪的认识。除七情之外,爱与恨、自豪与羞涩、尊严与蔑视等,也是人类基本的情志表现。

第四节饮食失宜

饮食是人类赖以生存和保持健康的基本条件。但饮食要有一定的节制,注意饮食数量和质量、品种、就餐时间等,才能维持功能正常代谢。饮食失宜即不合理的饮食,可分为两类:一是摄食行为不当,如饥饱失常、饮食偏嗜等;二是所食之物不洁。饮食失宜在病理过程中,主要是损伤脾胃,称“饮食内伤”,还可导致食积、聚湿、化热、生痰、气血不足等病变。节,指有节,有规律、有度之意。良好的饮食行为,应以适度为宜。如过饥过饱,或饥饱无常,或饮食无时,均可影响健康,导致疾病发生。

1.过饥指摄食不足。长期摄食不足,营养缺乏,气血生化减少,一方面因气血亏虚而脏腑组织失养,功能活动衰退,全身虚弱;另一方面又因正气不足,抗病力弱,易招致外邪入侵,继发其他疾病。社会上有的人为了追求“骨感美”有意抑制食欲,渐致厌食症造成严重营养不良,引发各种身心疾病。儿童时期,如果饮食过少可致营养不良,可影响其身体生长及心智发育。

2.过饱指饮食超量,或暴饮暴食,或中气虚弱而强食,以致脾胃难于消化转输而致病。轻者表现为饮食积滞不化,“积食”内停,甚者可因脾胃久伤或营养过剩,而发展为消渴、肥胖、痔疮、心脉痹阻等病证。若“积食”停滞日久,可进一步损伤脾胃功能,致使运化功能久不得复,还可聚湿、化热、生痰而引起其他病变发生。小儿喂养过量,易致消化不良,久则可致“疳积”等。

3.饮食无时定时而有规律进食,胃肠以虚实更替,“实而不满”,则消化吸收功能正常,水谷精微输布全身。若饮食无时,或朝食暮废,或朝常不食,久之可损伤脾胃,导致脾胃病变。饮食不洁,指由于缺乏良好的卫生习惯,进食陈腐变质,或被疫毒、寄生虫等污染的食物而造成疾病发作。饮食不洁而致的病变以胃肠病为主,如腹泻或痢疾。若进食被寄生虫污染的食物,则可导致各种寄生虫病,如蛔虫病、蛲虫病、肝包虫、肺吸虫、脑囊虫等,常表现有腹痛时作、嗜食异物、面黄肌瘦等。如果进食或误食被毒物污染或有毒性的食物,则会发生食物中毒,如蘑菇中毒。最好的营养价值观就是饮食多样化,保持营养均衡,才能保持阴阳平衡。饮食偏嗜造成食物品种单一,营养成分不足或缺失。如饮食偏寒偏热,或饮食五味有所偏嗜,或嗜酒成癖等等,久之可导致人体阴阳失调而孳生疾病。

(一)寒热偏嗜

中医认为,良好的饮食习惯要求寒温适中。若过分偏嗜寒热饮食,可导致人体阴阳失调而发生某些病变。如贪食寒凉,久则易于耗伤脾胃阳气,导致寒湿内生;若偏嗜辛温燥,又可使肠胃积热,或酿成痔疮等;若嗜烟酒成癖,久易聚湿、生痰、化热而致病,甚至变生癥积。

(二)五味偏嗜

五味,指酸、苦、甘、辛、咸五种口味各有不同的作用,不可偏废。因五味与五脏,又各有其一定的亲和性。《素问·至真要大论》说:“夫五味入胃,各归所喜,故酸先入肝,苦先入心,甘先入脾,辛先入肺,咸先入肾。”如果长期嗜好某种性味的食物,就会导致该脏的脏气偏盛,功能活动失调。《素问·五藏生成》说:“多食咸,则脉凝泣而变色;多食苦,则皮槁而毛拔;多食辛,则筋急而爪枯;多食酸,则肉胝而唇揭;多食甘,则骨痛而发落,此五味之所伤也。”

(三)食类偏嗜

若专食某种或某类食品,或厌恶某类食物而不食,久之也致某些疾病发生。如瘿瘤(碘缺乏)、佝偻(钙、磷代谢障碍)、夜盲(维生素A缺乏)等,皆因偏食而致某些营养物质缺乏而发病。

第五节劳逸失度

劳动与休息的合理调节,也是保证人体健康的必要条件。如果劳逸失度,过于劳累或过于安逸,都不利于健康。因此,劳逸失度也是内伤病的主要致病因素之一。

过劳,即过度劳累,也称劳倦所伤。包括劳力过度、劳神过度和房劳过度三个方面。

(一)劳力过度

劳力过度,又称“形劳”。指体力劳动负担过重,劳伤形体而积劳成疾,或者是病后体虚,勉强劳作而致病。

劳力太过而致病,其病变特点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过度劳力而耗气,损伤内脏的精气,导致脏气虚少,功能减退。二是过度劳力而致形体损伤,即劳伤筋骨。体力劳动,主要是筋骨、关节、肌肉的运动,如果长时间用力太过,则易致形体组织损伤,久而积劳成疾。如《素问·宣明五气》说:“久立伤骨,久行伤筋。”

(二)劳神过度

劳神过度,又称“心劳”。指脑力劳动负担过重,思虑劳神而积劳成疾。由于心藏神,脾主思,血是神志活动的重要物质基础,故用神过度,长思久虑,则易耗伤心血,损伤脾气,以致心神失养,神志不宁而心悸、健忘、失眠、多梦和脾失健运而纳少、腹胀、便溏、消瘦等。

(三)房劳过度

房劳过度,又称“肾劳”。指性生活过于频繁,或淫乱,或妇女早孕多育等,耗伤肾精、肾气而致病。由于肾藏精,为封藏之本,肾精不宜过度耗泄。若房事不节则肾精、肾气耗伤,根本动摇,常见如腰膝酸软、眩晕耳鸣、精神委靡、性功能减退等。即过度安闲。包括体力过逸和脑力过逸等。人体每天需要适当的活动,气血才能流畅,阳气才得以振奋。过逸,则形体、心神废用,功能渐伤。。

过度安逸致病有三:一是安逸少动,气机不畅。如果长期运动减少,则人体气机失于畅达,可以导致脾胃等脏腑的功能活动呆滞不振,出现食少、胸闷、腹胀、肢困、肌肉软弱或发胖臃肿等。甚则形成气滞血瘀、水湿痰饮内生等病变。二是阳气不振,正气虚弱。过度安逸,或长期卧床,阳气失于振奋,以致脏腑组织功能减退,体质虚弱,正气不足,抵抗力下降等。如《素问·宣明五气》说:“久卧伤气,久坐伤肉。”三是长期用脑过少,加之阳气不振,可致神气衰弱,常见精神委靡、健忘、反应迟钝等。

第六节病理产物

痰饮、瘀血、结石等是疾病过程中所形成的病理产物,反过来又能作用于人体,干扰机体的正常功能,可加重病理变化,或引起新的病变发生,故称“继发性病因”,或称“内生有形实邪”。

痰饮是人体水液代谢障碍所形成的病理产物。一般以较稠浊的称为痰,清稀的称为饮。痰可分为有形之痰和无形之痰。有形之痰,是指视之可见,闻之有声的痰液,如咳嗽吐痰、喉中痰鸣等,或指触之有形的痰核。无形之痰,是指只见其征象,不见其形质的痰病,如眩晕、癫狂等。因此,中医学对“痰”的认识,主要是以临床征象为依据来进行分析的。饮则流动性较大,可留积于人体脏器组织的间隙或疏松部位。因其所停留的部位不同而表现各异。如《金匮要略·痰饮咳嗽病脉证治》有“痰饮”、“悬饮”、“溢饮”、“支饮”等不同名称。

(一)痰饮的形成

痰饮多为外感六淫,或七情内伤,或饮食劳逸失调,痰血、结石等因素,导致脏腑功能失调,气化不利,水液代谢障碍,水液停聚而形成。肺、脾、肾、肝及三焦的功能失常与痰饮形成密切相关。如肺失宣降,津液不布,水道不利,则聚水而生痰饮;脾失健运,水湿内生,可以凝聚生痰;肾阳不足,水液不得蒸化,也可停而化生痰饮;肝失疏泄,气机郁滞,津液停积而为痰为饮;三焦水道不利,津液失布,亦能聚水生痰。

(二)痰饮的致病特点

痰饮形成之后,作为致病因素可导致更为复杂的病理变化,可随气流窜全身,外而经络、肌肤、筋骨,内而脏腑,全身各处,无处不到,从而产生各种不同的病变。《杂病源流犀烛·痰饮源流》说:“其为物则流动不测,故其为害,上至巅顶,下至涌泉,随气升降,周身内外皆到,五脏六腑俱有。”概括而言,其致病特点有以下几个方面。

1.阻滞气血运行痰饮为有形之邪,可随气流行,或停滞于经脉,或留滞于脏腑,阻滞气机,妨碍血行。若痰饮流注于经络,则致经络气机阻滞,气血运行不畅,出现肢体麻木、屈伸不利,甚至半身不遂,或形成瘰疬痰核、阴疽流注等。若痰饮留滞于脏腑,使脏腑气机升降失常,如胸闷气喘、咳嗽吐痰等;痰饮停胃则见恶心呕吐等;痰浊痹阻心脉可见胸闷心痛等。

2.易于蒙蔽心神痰浊内扰,易蒙蔽清窍。痰随气逆,尤易蒙蔽清窍,扰乱心神,使心神活动失常,出现头晕目眩、精神不振等症,或者痰浊上犯,与风、火相合,蒙蔽心窍,扰乱神明,以至出现神昏谵妄,或引起癫、狂、痫等疾病。

3.致病广泛,变幻多端痰随气流,无所不至,内及五脏六腑,外而四肢百骸、肌肤腠理,病变形式变化多样,由症状表现十分复杂,故有“怪病多痰”、“百病多由痰作祟”之说。

4.病势缠绵,病程较长痰饮为水液代谢障碍所形成的病理产物,与湿邪相类,具有黏滞的特性,致病缠绵,病程较长,难以速愈。例如咳喘、痰核、瘰疬、瘿瘤、癫痫等,多反复发作,难以断根。瘀血是指体内气血运行失调而形成的病理产物,与心、肝、脾、肺脏腑功能有关。包括体内瘀积的离经之血,以及因血液运行不畅,停滞于经脉或脏腑组织内的血液。瘀血又称“恶血”、“〓血”、“蓄血”、“败血”、“污血”、“死血”等。“瘀血”与“血瘀”的概念有所不同。血瘀是指血液运行不畅的病理状态,属于病机学概念。而瘀血是能继发新病变的病理产物,属于病因学概念。

(一)瘀血的形成

1.外伤致瘀各种外伤,如跌打损伤、金刃所伤、手术创伤等,致使脉管破损而出血,成为离经之血;或其他原因,如脾不统血、肝不藏血而致出血,以及妇女经行不畅、流产等,如果所出之血未能排出体外或及时消散,留积于体内则成瘀血。

2.气滞致瘀气行则血行,气滞则血瘀。若情志郁结,气机不畅,或痰饮等积滞体内,阻遏脉络,都会造成血液运行不畅,进而导致血液在体内某些部位瘀积不行,形成瘀血。

3.因虚致瘀气为血之帅,气行则血行。气虚则运血无力,血流缓慢而致瘀。气失摄纳,血溢于脉外,亦可生瘀。如脾不统血所致紫癜即是。4.血寒致瘀血得温则行,得寒则凝。若外感寒邪,或阴寒内盛,血脉挛缩,则血液凝涩而运行不畅,导致血液在体内某些部位瘀积不散,形成瘀血。《医林改错·积块》说:“血受寒则凝结成块。”

5.血热致瘀血热互结,煎灼血中津液,使血液黏稠而运行不畅;或热灼脉络,迫血妄行导致内出血,以致血液壅滞于体内某些部位而不散而成瘀血。如《医林改错·积块》说:“血受热则煎熬成块”。

(二)瘀血的致病特点

1.易于阻滞气机血为气之母,血能载气,因而瘀血一旦形成,必然影响和加重气机郁滞,所谓“血瘀必兼气滞”。而气为血之帅,气机郁滞,又可引起局部或全身的血液运行不畅。因而导致血瘀气滞、气滞血瘀的恶性循环。如外伤局部,破损血脉,血出致瘀,可致受伤部位气机郁滞,出现局部青紫、肿胀、疼痛等症。

2.瘀塞经脉瘀血形成之后,无论其瘀滞于脉内,还是留积于脉外,均可影响心、肝、脉等脏腑的功能,导致局部或全身的血液运行失常,如瘀血阻滞于心,心脉痹阻,气血运行不畅,可致胸痹心痛;瘀血留滞于肝脏,可致肝脏脉络阻滞,气血运行障碍,故有“恶血归肝”之说;瘀血阻滞于脉道,损伤脉络,血逸脉外,可致出血色紫暗有块等;瘀血阻滞经脉,气血运行不利,形体官窍因脉络瘀阻,可见口唇、爪甲青紫,皮肤瘀斑,舌有瘀点、瘀斑,脉涩不畅等。

3.影响新血生成瘀血日久不散,就会严重地影响气血的运行,势必影响脏腑功能,影响新血的生成。因而有“瘀血不去,新血不生”的说法。故久瘀之人,常可表现出肌肤甲错、毛发不荣等失濡失养的临床特征。

4.伤及脏腑瘀血停滞于脏腑,常引起脏腑组织功能障碍。如瘀阻于心,血行不畅则胸闷心痛;瘀阻于肺,则宣降失调,或致脉络破损,可见胸痛、气促、咯血;瘀阻于肝,气机郁滞,血海不畅,经脉瘀滞,可见胁痛、癥积肿块;瘀阻胞宫,经行不畅,可见痛经、闭经、经色紫暗有块;瘀阻于肢体肌肤,可见肿痛青紫;瘀阻于脑,脑络不通,可致突然昏倒,不省人事,或留有严重的后遗症,如痴呆、语言謇涩等。

(三)瘀血的致病特点

瘀血致病,大致归纳如下:①疼痛:一般表现为刺痛,痛处固定不移,拒按,夜间痛势尤甚。②肿块:瘀血积于皮下或体内则可见肿块,肿块部位多固定不移。若在体表则可见局部青紫,肿胀隆起,所谓血肿;若在体腔内则扪之质硬,坚固难移,所谓癥积。③出血:部分瘀血为病者可见出血之象,通常出血量少而不畅,血色紫暗,或夹有瘀血块。④色紫暗:一是面色紫暗,口唇、爪甲青紫等;二是舌质紫暗,或舌有瘀斑、瘀点等。⑤可表现出肌肤甲错及脉象上的某些异常,如涩脉或结代脉等。

结石,是指体内湿热浊邪蕴结不散,或久经煎熬形成的砂石样病理产物。结石可发生于许多部位,以肝、胆、肾、输尿管、膀胱和胃多见。

(一)结石的形成

结石的成因较为复杂,常与饮食、情志、服药及体内寄生虫等有关。

1.饮食不当饮食偏嗜,喜食肥甘厚味,影响脾胃运化,蕴生湿热,内结于胆,久则可形成胆结石;湿热下注,蕴结于下焦,日久可形成肾结石或膀胱结石。若空腹食柿,影响胃的受纳和通降,又可形成胃结石。此外,某些地域的水质中含有过量的矿物及杂质等,也可能是促使结石形成的原因之一。

2.情志内伤情志不遂,肝气郁结,疏泄失职,胆气不达,胆汁郁结,排泄受阻,日久可形成结石。

3.服药不当长期过量服用某些药物,如碱性药物、磺胺类药物,含矿物质多的水,致使脏腑功能失调,或药物沉积于体内某些部位而形成结石。

4.体质差异

先天禀赋差异,以及年龄、性别、体质、生活习惯等,均可成为结石病变发病的因素。(二)结石的致病特点

1.多发于肝、肾、胆、胃、膀胱等脏腑肝气疏泄,关系着胆汁的生成和排泄;肾气的蒸化,影响尿液的生成和排泄,故肝肾功能失调易生成结石;且肝肾有管道与胆及膀胱相通,而胃、胆、膀胱等管腔性器官,结石易于停留,故结石为病,多为肝、胆结石,肾、膀胱结石和胃结石。

2.病程较长,病情轻重不一结石多为湿热内蕴,日渐煎熬而成,故大多数结石的形成过程缓慢而漫长。由于结石的大小不等,停留部位不一,故临床症状表现差异很大。一般来说,结石小,病情较轻,有的甚至无任何症状;结石过大,则病情较重,症状明显,发作频繁。

3.阻滞气机,损伤脉络结石为有形实邪,停留体内,势必阻滞气机,影响气血津液运行。如局部胀痛、水液停聚等。重者,结石嵌滞于狭窄部位,如胆道或输尿管中,气血严重郁阻,常出现腹部绞痛,若损伤脉络,可致出血,如尿血等。

第七节其他病因

除六淫、疠气、七情内伤、饮食失宜、劳逸失度、病理产物之外的致病因素,统称为其他病因,主要有外伤、诸虫、药邪、医过、先天因素等。

外伤,主要指机械暴力等外力所致伤损,也包括烧烫、冷冻、虫兽蛇叮咬等意外因素所致形体组织的创伤。外伤的类型较多,如跌打损伤、持重努伤、挤轧伤、撞击伤、金刃伤、烧烫伤、冻伤、虫兽蛇咬伤等,广义的外伤还包括雷击、溺水、自缢等。

外伤致病,多有明确的外伤史。一般来说,轻者可为皮肉损伤,血行不畅,出现疼痛、出血、瘀斑、血肿等;重则损伤筋骨、内脏,表现为关节脱臼、骨折、大出血、虚脱、中毒,甚至危及生命。常见的外伤类型,根据其损伤性质可分为外力损伤、烧烫伤、冻伤、虫兽所伤等。

(一)外力损伤

外力损伤,指因机械暴力引起的创伤。包括跌仆、坠落、撞击、压轧、负重、努责、金刃等所伤。这种损伤,可使肌肉、血脉破损而见局部青紫、肿痛或出血;也可致筋肉撕裂,关节脱臼,骨折;严重者可以皮开肉绽,损及内脏,甚或损伤严重,出血过多,危及生命。

(二)烧烫伤

烧烫伤,主要是火毒为患,包括火焰、沸水、热油、蒸汽、雷电等灼伤形体。轻者灼伤皮肤而见局部灼热、红肿、疼痛或起水泡;重者焦炙肌肉筋骨而见患部如皮革样,或呈蜡白、焦黄,甚至炭化样改变。若大面积烧烫伤,可致火毒内攻脏腑而神识昏迷,或大量伤津耗液而致亡阴亡阳。

(三)冻伤

冻伤,是低温所造成的全身或局部的损伤。冻伤的程度与温度和受冻时间、部位等直接相关,温度越低,受冻时间越长,则冻伤程度越严重。局部性冻伤,多发生在手、足、耳、鼻及面颊等裸露和末端部位。初起,因寒性凝滞收引,局部可见肌肤苍白、冷麻、作痛;继而肿胀青紫,痒痛或起水泡,甚至溃烂;日久则组织坏死而难愈。全身性冻伤,多为外界阴寒太甚,御寒条件太差,致使阳气严重受损,失其温煦作用,而出现寒战,体温骤降,面色苍白,唇舌指甲青紫,感觉麻木,反应迟钝,甚则呼吸微弱,脉微欲绝,进入昏迷状态。如不及时救治,可因阳绝而亡。

(四)虫兽所伤

虫兽所伤,主要指猛兽、毒蛇、疯狗或蝎、蜂、蚂蚁等虫兽咬伤或螫伤。其中猛兽所伤,轻者局部皮肉损伤、出血、肿痛;重者可损伤内脏,或出血过多而致死亡。疯狗咬伤,除局部皮肉损伤、出血、肿痛外,经过一段时间潜伏后,可发为“狂犬病”,出现烦躁、惊慌、恐水、恐风、抽搐等症,乃至死亡。蜂、蝎、蚂蚁螫伤或蜈蚣、毒蛇咬伤,多致局部肿痛,有时还可出现头晕、心悸、恶心呕吐等全身中毒症状,甚至昏迷。特别是毒蛇咬伤,常可迅速导致死亡。

寄生虫,是动物性寄生物的统称。人体常见的寄生虫有蛔虫、蛲虫、绦虫、钩虫、血吸虫等。这类寄生虫寄居于人体内,不仅消耗人体的营养物质,还可以造成各种损害,导致疾病发生。不同的寄生虫,致病各有特点。

(一)蛔虫

蛔虫,又称“蚘虫”、“长虫”。其致病较为普遍,尤其是儿童更为常见。多由饮食不洁,摄入被蛔虫卵污染的食品而感染。它寄生于肠道,当脾胃功能失调时,易在肠中作祟而致病。其为病可见腹部疼痛,尤以脐周疼痛为多,时轻时重,或吐清涎,或夜间磨牙等。若蛔虫上窜,入于胆道,则见胁部绞痛,恶心呕吐,或吐蛔,四肢厥冷,称为“蛔厥”。若虫多扭结成团,可致肠道梗塞不通。若蛔虫寄宿日久,可致脾胃虚弱,气血日亏,面黄肌瘦,在小儿则易致疳积。《诸病源候论·蛔虫候》说:“蛔虫者,是九虫内之一虫也。长一尺,亦有长五六寸。或因腑脏虚弱而动,或因食甘肥而动。其发动则腹中痛,发作肿聚,去来上下,痛有休息,亦攻心痛,口喜吐涎及吐清水。”(二)蛲虫

蛲虫,主要通过手指、食物污染而感染,并寄生于肠道。症状可见肛门奇痒,夜间尤甚,以致睡眠不安。病久亦常伤人脾胃,耗人气血。明代龚廷贤《寿世保元》说:“蛲虫者,九虫内之一虫也。在于肠间,若脏腑气爽则不妄动。胃弱阳虚,则蛲虫乘之,轻则或痒,或虫从谷道(肛门)中溢出,重者侵蚀肛门疮烂。”

(三)绦虫

绦虫,又称“白虫”,“寸白虫”。多由食用生的或未熟的猪、牛肉而得。绦虫寄生于肠道。其致病多见腹部隐痛、腹胀或腹泻、食欲亢进、面黄体瘦,有时在大便中可见白色带状成虫节片。

(四)钩虫

钩虫,又称“伏虫”,常由手足皮肤黏膜接触被钩虫蚴污染的粪土后而感染,初起见局部皮肤痒痛、红肿等。这种皮肤钩虫病,俗称为“粪毒”。成虫寄生于小肠,可严重影响脾胃功能和耗伤气血。症见腹部隐痛、食欲不振、面黄肌瘦、神疲乏力、心悸气短,甚或肢体浮肿等。

(五)血吸虫

血吸虫,古代文献称“蛊”或“水蛊”,多因皮肤接触了有血吸虫幼虫的疫水而感染。《诸病源候论·水蛊候》说:“此由水毒气结聚于内,令腹渐大……名水蛊也。”感染后,初起可见发热恶寒、咳嗽、胸痛等;日久则以胁下癥块,臌胀腹水等为特征,后果较严重。

所谓“药邪”,是指因药物加工、使用不当而引起疾病发生的一类致病因素。药物本身是用于治疗疾病的,如果药物炮制加工不当,或者医生不熟悉药物的性味、用量、配伍禁忌而使用不当,或者病人不遵医生指导而乱服某些药物等,均可引起疾病发生。

(一)药邪的形成

1.用药过量药物用量过大,特别是一些有毒药物的用量过大,则易于中毒。如生川乌、生草乌、马钱子、细辛、巴豆等均含有毒成分,临床使用均有用量规定,必须严格遵守。

2.炮制不当某些含有毒性成分的药物经过适当的炮制加工可减轻毒性。如乌头火炮或蜜制、半夏姜制、马钱子去毛去油等。如果对此类药物炮制加工不规范,则易致中毒。

3.配伍不当部分药物配伍使用时会使毒性增加。如中药的“十八反”、“十九畏”中的藜芦与人参等。因此,配伍不当,也可引起中毒。

4.用法不当某些药物在使用上有着特殊要求和禁忌。如有的药物应先煎以减低毒性,妇女妊娠期间的用药禁忌等。若使用不当或违反有关禁忌,也可致中毒或变生他疾。

(二)药邪的致病特点

1.中毒误服或过量服用有毒药物则易致中毒,且其中毒症状与药物的成分、用量有关。轻者常表现为头晕心悸、恶心呕吐、服痛腹泻、舌麻等。重者可出现全身肌肉震颤、烦躁、黄疸、紫绀、出血、昏迷乃至死亡。

2.加重病情,变生他疾药物使用不当,非助邪即伤正,一方面可使原有的病情加重,另一方面还可引起新的病变发生。如妇女妊娠期间可因用药不当而引起流产、畸胎、死胎等。

医过,也称“医源性致病因素”,是指由于医生的过失而导致病情加重或变生他疾的一类致病因素。医源性因素涉及面很广,可以说医生接触病人整个过程中的言行举止,都有可能产生正反两方面的效应。前所论述的“药邪”之中,部分就与医生的失误有关。

(一)医过的形成

1.言行不当医生言语亲切,行为得体,态度和蔼,可起到辅助治疗的作用,有利于患者病情的缓解。如果说话不注意场合,或语言粗鲁,态度生硬,则会对病人产生不良影响。如把应该为病人或对病人保密的病情,草率地张扬扩散,会给患者造成更大的痛苦,甚至引起严重后果。医生的举止鲁莽,行为不端,也会给病人带来不信任感,甚至不良刺激,有时可因此而加重病情或拒绝治疗。2.处方草率处方要规范,统一格式,字字斟酌,不可错漏,也不可用别名、僻名,字迹潦草等,造成错误或调剂不便,影响正确治疗。轻者患者在疑惑不信任状态下服用,不利于治疗,或处方药味难辨而耽误时间;重则可贻误治疗,甚至错发药物而致不测。

3.诊治失误医生诊察有失,辨证失准,以致用药失误,或手法操作不当,是重要的医源性致病因素。其中,常见的如用药时“虚虚”、“实实”,寒热不辨,补泻误投;针刺时刺伤重要脏器,导致气胸,或断针体内;以及推拿时用力过大或不当,引起筋脉损伤,甚或骨折等等。

(二)医过的致病特点

1.易致情志异常波动医生言行不当或诊治草率,极易引起患者的不信任,甚至是情志异常波动,或是患者拒绝治疗,或是导致气血紊乱而使病情更为复杂。

2.加重病情,变生他疾医生言行不当,处方草率,或是诊治失误,均可贻误治疗,加重病情,甚至变生他疾。先天因素,是指人出生前已经潜伏着的可以致病的因素。它包括源于父母的遗传性病因和在胎儿孕育期及分娩时所形成的病因。先天因素一般分为胎弱和胎毒两个方面。

(一)胎弱

胎弱,也称胎怯。是指胎儿禀受父母的精血不足或异常,以致日后发育障碍,畸形或不良。胎弱的表现是多方面的,如皮肤脆薄、毛发不生、形寒肢冷、面黄肌瘦、筋骨不利、齿生不齐、发生不黑、项软头倾、手足痿软、神慢气怯等。

胎弱为病,主要包括两类情况:一是各类遗传性疾病。多因于父母之精本有异常,如先天性畸形等。二是先天禀赋虚弱。多因于受孕妊娠之时,父母身体虚弱,或疾病缠身;或饮食不调,七情内伤,劳逸过度,以致精血不充,胎元失养等所致。如《医宗金鉴·幼科杂病心法要诀》说:“小儿五迟(立迟、行迟、发迟、齿迟、语迟)之证,多因父母气血虚弱,先天有亏,致儿生下筋骨软弱,行步艰难,齿不速长,坐不能稳,要皆肾气不足之故。”

(二)胎毒

胎毒,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胎毒,是指某些传染病,在胎儿期由亲代传给子代。如梅毒可由其父母传染而得。清代陈复正《幼幼集成》说:“盖小儿患此(指梅毒)者,实由父母胎毒传染而致也,然非寻常胎毒之可比。盖青楼艳质,柳巷妖姬,每多患此。少年意兴,误堕其中,由泄精之后,毒气由精道直透命门,以灌冲脉,所以外而皮毛,内而筋骨,凡冲脉所到之处,无不受毒。”

广义胎毒,是指妊娠早期,其母感受邪气或误用药物、误食不利于胎儿之物,导致遗毒于胎儿,出生后渐见某些疾病。如《诸病源候论·胎寒候》说:“小儿在胎时,其母将养,取冷过度,冷气入胞,伤儿肠胃。故儿生之后,冷气犹在肠胃之间。其状,儿肠胃冷,不能消乳哺,或腹胀,或时谷利,令儿颜色素葩,时啼哭者,是胎寒故也。”又如小儿出生之后,易患疮疖、痘疹等,多与胎传火毒有关。

此外,近亲婚配,怀孕时遭受重大精神刺激,以及分娩时的种种意外等,也可成为先天性病因,使初生儿或出生后表现出多种异常。如先天性心脏病、唇腭裂、多指(趾)、色盲、癫痫等。同时,父母个体的体质类型也可遗传给子女,形成某些特殊的体质,决定对某些病变的易感性特点,易于患相同或相似的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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